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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政策要点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9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在疫情突袭之下,我国的中小企业普遍面临延迟复工,企业倍感压力。对此,今天汇总目前国务院各部委及各地政府已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各项保障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助力企业顺利渡过此次难关。



◆◆中央篇◆◆



一、国务院常务会

1、‍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2、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

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二、国家税务总局

1、延期缴纳税款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2、房产税减免

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

3、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央行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4、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

5、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①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推广基于多维度大数据分析的新型征信模式,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优质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

② 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③ 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便利快捷的优势,尽快开发疫情期间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满足中小企业需要。

④ 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及服务。积极发挥国家和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协同联动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规模,鼓励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

三、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此次政策明确,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同时也强调,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从类似表述可以看出三个趋势。第一、市场流动性将有望增加,前期利好医疗等领域企业,后续利好各类实体企业,尤其是近期受影响较大的商业零售、航空、物流、农业等领域。第二、相关贷款的成本会降低,客观上可以看出,相关企业后续借贷成本的降低,有助于一季度降低风险,同时在二季度顺利进行企业生产。第三、对于湖北等重点区域,预计扶持力度会比较大,所以客观上也有助于防范湖北等重点区域的经济复苏。

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保监会网站日前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积极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陕西篇◆◆



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

为助力陕西省疫情防控,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西银发〔2020〕18号),出台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11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强对中小企业流动性支持、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建立政策落地落实的监测反馈机制等。


二、陕西省发改委

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开设信用修复“绿色通道”。

《通知》旨在保障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期的信用权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包括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开展信用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和公示宣传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和奖惩工作4大类、共9条内容。


◆◆西安篇◆◆



一、西安高新区

2月23日,西安高新区发布了《西安高新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15条措施》和《西安高新区2020年“双招双引”10条措施》,体现出西安高新区在做好全面防控疫情的同时,狠抓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精准做好“双招双引”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决心和信心。

据介绍,西安高新区2020年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15条措施,这是西安高新区建设“西部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高地的重要举措。


西安高新区制定了《西安高新区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来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难题。该政策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减免房租、开通绿色通道等方面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二、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从5个方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诚信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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